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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鱼丸 - 过氧化值的检验

更新日期:2022-05-30   浏览量:849


T/FJSP 0015-2022 福州鱼丸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福州鱼丸的术语和定义、质量等级、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福州鱼丸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福州鱼丸
以鲜(冻)鱼肉和/或冷冻鱼糜为主要原料,猪肉等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经原料处理、配料、制浆、制馅、成型、凝胶化、加热、冷却、速冻或不速冻等工序制成的且需充分加热后食用的生制包馅鱼糜制品。

质量等级
特级
鱼糜(含鱼肉)占产品(除馅外)质量比例不低于65%。
一级
鱼糜(含鱼肉)占产品(除馅外)质量比例不低于50%。

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鲜(冻)鱼肉:应符合 GB 2733 的规定。
冷冻鱼糜:应符合 GB/T 36187 的规定。
猪肉:应符合 GB 2707 的规定。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其他辅料和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jpg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jpg

检验方法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 0.25     GB 5009.227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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