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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IQA 44-2022 预制菜 速冻肉糜制品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预制菜肉糜制品产品的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标志、包装、储存、运输、食品防护、食品追溯及产品召回。
本文件适用于以畜禽肉、水产品等为主要原料,经过原料预处理、绞碎、熟制或不熟制、速冻、包装、入库储存等工序加工而成的预制菜速冻制品。
术语与定义
预制菜 Prepared dishes
以一种或多种农产品为主要原料,运用标准化流水作业,经预加工(如分切、搅拌、腌制、滚揉、成型、调味等)和/或预烹调(如炒、炸、烤、煮、蒸等)制成,并进行预包装的成品或半成品菜肴。
[来源: TCCA024-2022,3.1]
速冻肉糜制品 Quick-frozen minced meat product
以畜禽肉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等为主要原料,经绞碎后,配以调味料等辅料(含食品添加剂),经搅拌、乳化(或不乳化)、成型,加热或不加热、冷却或不冷却、速冻等工序的预包装产品。在≤-18℃条件下储存和≤-15℃条件下销售。
[来源: SB/T 10379-2012,3.6]
技术要求
原辅料
畜禽肉
应符合 GB 2707 和 GB 16869 的规定。
动物性水产品
应符合 GB 2733 的规定。
生产用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食用植物油
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
其他原辅料
应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生产工艺
原料辅验收→绞碎→调制→成型→熟制或不熟制→速冻→包装→入库储存(-18℃或以下)→运输。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污染物
应符合 GB 2762 规定的指标(以主要原料作为判定依据,水除外)。
兽药残留
兽药残留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微生物
致病菌应符合 GB 29921 中相应类属食品的规定。
即食预制菜速冻肉糜制品还应符合 GB 19295 中表3的规定。
熟制非即食预制菜速冻肉糜制品还应符合表3的规定。
真菌毒素
真菌毒素应符合 GB 2761 的相关规定。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表4的规定。
其他指标应符合 GB 2760 的标准要求。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T 25007 的规定要求。
检验方法
酸价检验
按 GB 5009.229 规定的方法测定。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过氧化值检验
按 GB 5009.227 规定的方法测定。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