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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酸饮料(汽水) - 二氧化碳气容量(减压器法)

更新日期:2021-04-19   浏览量:3313


GB/T 10792-2008 碳酸饮料(汽水)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碳酸饮料(汽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碳酸饮料(汽水)。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碳酸饮料(汽水)  carbonated beverages
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的饮料,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气的饮料。

产品分类
果汁型碳酸饮料
含有一定量果汁的碳酸饮料,如橘汁汽水、橙汁汽水、菠萝汁汽水或混合果汁汽水等。
果味型碳酸饮料
以果味香精为主要香气成分,含有少量果汁或不含果汁的碳酸饮料,如橘子味汽水、柠檬味汽水等。
可乐型碳酸饮料
以可乐香精或类似可乐的果香型的香精为主要香气成分的碳酸饮料。
其他型碳酸饮料
除上述三类以外的碳酸饮料,如苏打水、盐汽水、姜汁汽水、沙士汽水等。

技术要求
感官要求
应具有反映该类产品特点的外观、滋味,不得有异昧、异臭和外来杂物。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二氧化碳气容量
减压器法(常规检测法)
将碳酸饮料样品瓶(罐)用减压器上的针头刺穿瓶盖(或罐盖),旋开放气阀排气,待压力表指针回归后,立即关闭放气阀,将样品瓶(或罐)往复剧烈振摇约40s,待压力稳定后,记下兆帕数(取小数后两位)。旋开放气阀,随即打开瓶盖(或罐盖),用温度计测量容器内液体的温度。
根据测得的压力和温度,查碳酸气吸收系数,即得二氧化碳气容量的容积倍数(参见附录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碳酸气吸收系数表
碳酸气吸收系数表见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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